部门职责:
一、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规划。
二、 负责年度全县及县级的编制工作,分析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县级部门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
三、 拟定县对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对镇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检查镇财政管理。
四、 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局审计财政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
五、 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县级财政决算和汇总全县决算,批复镇财政决算及进行资金清算,对地方总预算会计工作进行指导。
六、 管理县级财政的银行开户及预算外资金专户,负责国债发行、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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